七个月属于判刑。拘留一般14天,最长37天。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