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9美食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买卖合同关系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买卖合同关系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来源:339美食


买卖合同关系的成立要素如下:

1、人的要素。指出卖人和买受人。

2、标的的要素。指买卖标的物和价金。价金是与买卖标的物对价给付的金钱。

3、行为要素。指移转买卖标的物和支付价金。出卖人应将买卖标的物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价金。

一、全款买房后多长时间拿到房产证

全款买房后拿到房产证的时间,要按具体情况来定,一般如下:

1、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房屋所有权登记期限;

2、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3、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对于买受人因商品房买卖合同与出卖人发生的纠纷,人民应当通知包销人参加诉讼;出卖人、包销人和买受人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有明确约定的,按照约定的内容确定各方的诉讼地位。

二、权利瑕疵担保责任是如何构成的

权利瑕疵担保责任的构成须具备以下条件:

(1)须权利瑕疵于买卖合同成立时存在。所谓存在权利瑕疵,是指第三人对标的物有合法的权利主张。

(2)须买受人不知有权利瑕疵的存在。若买受人于订立合同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第三人对买卖的标的物享有权利,则出卖人不负权利瑕疵担保责任。

(3)须于标的物交付时权利瑕疵仍未消除。若于标的物交付时权利瑕疵已消除,买受人可以取得标的物完全所有权,则不成立出卖人的瑕疵担保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

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显示全文